自做食品類成微商代理新歡 浙江青田:定義未知 管控稽查難
中新網新聞北京市10月15日信息(新聞記者 苗雁)新聞記者從浙江青田縣銷售市場監督管理局獲知,此前,浙江青田縣銷售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回應人民代表提議時提到了當今微商代理市場銷售自做食品類現況和管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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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縣銷售市場監督管理局強調,近些年,各種新起的互聯網商業運營模式五花八門,給食品類安全管理工作中提供了挑戰。“因為在我國目前法律法規對微商代理這類買賣個人行為定義不確立,全國各地的行政單位都沒有將這類買賣個人行為列入到管控範疇,再加上做微商的自身約束不強,現階段仍處在安全監管盲點,造成 這一人群存有著行為主體定義難、單位管控稽查難、食品質量安全確保難、買東西消費者維權難等難題。微商代理虛假廣告、自然環境差亂、售後服務難保等問題的存有,打響了微商代理食品類安全管理的敲警鍾,也給監督機構產生了很大的挑戰。”
青田縣銷售市場監督管理局稱,經掌握,現階段從業餐飲食品安全性運營的微商代理關鍵有二種運營模式:第一,有門店的食品類經營人或者公司加入到微商代理中,運用社交網絡平台完成品牌推廣、買賣市場銷售等,根據微信號碼或微信微店完成點正對麵信息內容營銷推廣。第二,本人商家單獨進行微商代理業務流程,根據群聊和微信朋友圈發廣告,買賣資產根據支付寶轉賬、支付寶錢包等形式付款,該類目標較多且普遍,多見於各種私人蛋糕烘焙、自做食品類商家。
“我區覺得,微商代理並不是法外之地,必須公司自我約束、單位管控、社會共治一同逐漸處理好管控難題。”青田縣銷售市場監督管理局稱,做為監督機構,我區融合我縣具體,積極主動從下列一些層麵不斷進行微商代理食品類安全管理:
一是以企業信用為方式,加強發覺體製。主動進攻,強化食品類微商代理的發覺體製,根據消費者維權、同行業檢舉、連接產業協會、動員群眾監管等形式把握管轄區微商代理狀況。發覺有犯法違反規定狀況,融合我縣餐飲食品安全性“紅黑榜”開展公示公告,合理合法曝出違紀行為。與此同時,方案在8月份協同縣網絡媒體進行一期互聯網餐飲服務企業餐廳廚房“彼此同查”直播現場查驗行動,挑選訂單信息銷售量比較大的餐飲服務企業開展查驗,根據餐廳廚房衛生狀況即時公布,讓顧客線上追蹤查驗狀況,根據社會輿論逐步推進互聯網餐館標準運營。
二是以標準治理為總體目標,提升信息管控。不斷進行互聯網餐飲服務企業集中整治,對互聯網餐飲服務企業開展查驗,關鍵整治無證經營、證件到期、超過批準經營範圍、生產加工自然環境“髒亂”、餐飲具消毒殺菌不貫徹落實、應用三無食品、亂用食用添加劑及其加上非服用化學物質等非法違規操作;關鍵催促衛生條件較弱、操作流程不標準、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方法弱的餐飲服務企業增加資產的資金投入,提升生產加工合理布局步驟,改善設施標準,打造出整潔、幹淨整潔、明亮的餐廳廚房。
三是以聰慧管控為方式,提高管控效率。以“網上太陽,線下推廣標準”為主導線,將餐館企業“太陽餐廳廚房”基本建設工作中列入年度重點工作。正確引導催促餐飲服務公司在餐廳廚房食品工業重要地區安裝圖監控係統,在用餐場地安裝顯示器,向顧客展現菜品製做生產過程,讓顧客網上訂餐多一份舒心與確保。
四是以宣傳引導為方式,推動社會共治。融合食品衛生安全愛鳥周、法治宣傳、食品衛生安全“四進”、食品衛生安全“你點此檢”等主題活動突破口,呼籲顧客對違反規定違反規定微商代理個人行為開展檢舉舉報。運用新聞媒體影響力,提示顧客提高自身防範意識,對微信上出售的食物開展仔細鑒別,並在購買過程中保存微信聊天記錄、匯錢轉帳、商家名字電話等直接證據,避免糾紛案件發生後直接證據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