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金龍
本報記者 何莎莎 陳晶晶 石健 鄭瑜 北京報道
臨近年底,財險業再度出現百萬級罰單。這一次,被罰的是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安財險”),距離其上次收到罰單尚不足一個月。
12月25日,華安財險發布臨時信息披露報告,由於該公司存在數據不真實、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對華安財險給予合計罰款 100 萬元。此外,根據深圳金融監管局發布的深金罰決字【2024】115號,公司時任健康險事業部副總經理對此次違規事件負有責任,被警告並罰款14萬元。
就在十數天前,華安財險於12月10日發布臨時信息披露報告,由於華安財險寧波分公司存在業務數據不真實、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未按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波監管局對華安保險寧波分公司合並處以罰款54萬元人民幣。
《中國經營報》記者梳理發現,2024年以來,華安財險及分支機構和相關人員因多項違規合計被罰金額已超700萬元。
除了罰單,華安財險董事長一職5年來懸而未決,高管團隊更是頻繁更替,引發市場關注。這家有著“海航係”烙印的保險公司,目前經營狀態如何?作為國內理財險的首創者,曾經在業內頗具競爭力的華安財險,為何近年來經營業績大幅波動?目前華安財險股東中誰更具話語權?公司治理現狀如何改善?
對此,華安財險僅對記者表示:“上述違規業務主要涉及健康險,目前,健康險業務在公司業務中占比較小,由於在部分業務實施過程中執行出現偏差,公司受到監管處罰,目前,公司已對此開展了積極全麵的整改。”
有業內人士表示,何時公司股權架構穩定下來,董事長的職位或才可能落地。
資本係交織 董事長職位懸空
根據華安財險第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華安財險共有11位股東,分別為特華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特華投資”)、廣州市澤達棉麻紡織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澤達”)、海航資本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航資本”)、湖南湘暉資產經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湘暉資產”)、北京國華榮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國華榮”)、上海聖展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聖展”)、廣州市鑫中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鑫中業”)、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航投資”)、廣州市百澤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百澤”)、深圳市深信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深信”)以及廣州利迪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利迪”)。
從上述11家股東來說,大體分為三大“派係”,即特華係、海航係、湘暉係。特華係,即李光榮創立的特華投資。湘暉係,即湖南湘暉資產所控製的公司及相關企業。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湘暉資產的背後則是李光榮的湖南老鄉盧德之、盧建之兄弟,二人被資本界稱之為“盧氏兄弟”。湘暉係還有一個標簽,即被市場認為是曾叱吒資本市場的“德隆係”的一支遺脈。
然而,股東眾多,華安財險的董事長職位卻仍然空缺了5年之久。
時間回到2018年4月27日,(SH.600577)公告稱,“公司實際控製人李光榮因涉嫌行賄罪,被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檢察院批準執行逮捕”。不過,僅過不到一年,2019年年初,李光榮低調重歸,當年四季度轉任副董事長一職至今。
彼時,有媒體將李光榮冠以“理財險教父”之名。
雖然李光榮談及自己過往經曆時常謙辭“我是種田出身”,但是,其曾出任過渤海國際信托董事長一職3年,在中國民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民投”)任職過董事局副主席,並一度主持公司全麵工作。自其上任後,中民投即開啟“保險+資管”的戰略。李光榮一直對資本運作頗有研究,其博士學位論文的題目即是《現代企業製度下的公司並購問題研究》。
早在2000年,李光榮就在北京創立了特華投資,兩年後,正式“入主”華安財險——通過特華投資聯合深圳市慶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鑫中業、深圳深信、廣州百澤、廣州澤達、廣州利迪6家公司,李光榮從華僑城集團11家公司手中買下華安財險的股權以完成控股。
彼時,李光榮接手的華安財險,累計巨虧27億元,業績下滑、份額縮小、公司治理難……但經過一係列的調整,2010年,華安財險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39.66億元,達到曆史高點。
李光榮投資版圖中重要的另一筆,是其通過特華投資與廣州市特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特華”),控股上市企業精達股份。華安財險與精達股份也在版圖中“左右騰挪”,在2010年8月,廣州特華向華安財險出讓精達股份5400萬股無限售流通股,占其總股本的18.34%,華安財險一躍成為精達股份的第一大股東,後續因定增與認購等,特華投資又躍升為精達股份第一大股東。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華安財險共持有精達股份9.27%的股份。
從“特華係”到“海航係”
在原保險保費收入達到曆史高點的同年,華安財險於2010年年報中披露,“本公司已與戰略投資者簽訂協定,擬在2011年以每股5.00元的價格定向發行新股共計5億股。”根據年報信息,2011年1月29日,華安財險與海航實業控股公司、海航酒店控股以及特華投資等三家股東簽訂了《增資擴股協議書》。
可以看到,華安財險將海航實業控股公司、海航酒店控股稱為了“戰略投資者”。
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戰略投資者,即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與發行人具有合作關係或合作意向和潛力並願意按照發行人配售要求與發行人簽署戰略投資配售協議的法人,是與發行公司業務聯係緊密且欲長期持有發行公司股票的法人。其主要特征即包括長期穩定持股,持股量大且有動力也有能力參與公司治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階段,華安財險多家小股東的背景由最初的“特華係”悄然向“海航係”轉變。
華安財險2024年第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廣州澤達、海航資本、北京國華榮、上海聖展、海航投資、廣州百澤、深圳深信、廣州利迪之間存在關聯關係。根據工商資料信息查詢,以上8家公司均為海航資本旗下公司,其中6家由海航資本全資控股,8家公司合計持有華安財險60.42%的股權,掌握實際控製權。
此外,從該公司董事會架構來看,14名董事中有獨立董事5名。剩餘董事中,執行董事趙權以及副董事長徐軍均在海航集團先後任職,副董事長李光榮、執行董事李曉均有在特華投資任職經曆。
而公司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東有4家,特華投資、廣州澤達、海航資本和湖南湘暉資產分別持股20%、14.77%、12.50%、12.14%。其中,隨著近年來監管對資本係的治理,“海航係”已實現重整,而“湘暉係”的湖南湘暉資產則被限高。
具體來看,華安財險股權質押比例居高不下,部分股權現身司法拍賣平台。其中,華安財險第4大股東湖南湘暉資產名下所持有的華安財險9.29%股權,被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掛上了阿裏拍賣平台。值得注意的是,湖南湘暉資產總計持有華安財險12.14%股權,現已全部被質押、凍結。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華安財險11家股東均存在股權質押情況,合計股權質押比例高達83.97%。
除了董事長一職空缺多年,2024年,華安財險經曆了大規模的高管層調整,高層管理的穩定性麵臨考驗。
2024年3月27日,華安財險原總裁童清因個人原因辭去總裁職務,隨後公司董事會指定李雲煥為臨時負責人,任期不超過六個月。9月20日,李雲煥的總經理任職資格獲深圳金融監管局核準。與此同時,公司副總裁人數大幅縮減,從2023年年末的5人縮減到2024年的1人。在此期間,常務副總裁、財務總監、首席投資官張學清被調整為副總裁;副總裁廖小衛、範丹濤被調整為總裁助理;執行董事、副董事長、副總裁徐軍被免去副總裁職務,僅保留執行董事、副董事長職務;另外兩名副總裁於鳳仁和劉培桂分別被免職和退休。
經營業績波動 風險評級連續為C
記者注意到,頻繁的高管變動同時,華安財險麵臨著盈利和合規挑戰,盡管上半年公司實現盈利但單季度業績波動明顯。
根據華安財險年報,2022年、2023年、2024年前三季度保險業務收入分別為:166.67億元、174.74億元、114.34億元,同期淨利潤分別為1.75億元、-10.95億元、7228萬元。特別是2023年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華安財險發生了重大投資損失。
“受2023年房地產行業複蘇情況不及預期影響,碧桂園銷售大幅下降,陷入嚴重的流動性危機,無法按約兌付後續到期債券,公司持有的碧地債已於2023年9月展期。截至2023年12月末本公司已對持有的碧地債計提減值金額2.03億元,剩餘賬麵價值2.25 億元。”華安財險在報告中表示。
華安財險對記者表示:“2023年,公司經營情況不佳主要受經濟下行、二級市場波動較大疊加存量地產債風險持續惡化等因素影響,2023年度公司對持有風險投資資產進行了較大金額的計提減值,隨著疫情防控措施放開,該年度保險賠款支出也較同期有大幅增加。對於債券類資產,公司全麵加強了風險管控,針對前期出現風險的債券,也已在充分評估的基礎上,及時進行了計提減值和部分處置。未來公司將堅持審慎原則,持續跟蹤相關資產變化,保證保險資金穩健安全運行。”
在經營業績大幅波動下,華安財險的償付能力也在承壓。
截至2024年三季度,華安財險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91.26%,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32.93%,對比行業整體財險公司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31.8%,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03.9%,存在較大差距。
風險綜合評級方麵,華安財險披露,2023年一季度至2024年二季度,持續六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結果均為C級。
根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風險綜合評級係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綜合風險的評價,衡量保險公司總體償付能力風險的大小。監管通過評估保險公司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結合其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對保險公司總體風險進行評價,確定其風險綜合評級,分為A類、B類、C類和D類,並采取差別化監管措施。按照監管規定,保險公司同時符合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5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風險綜合評級在B類及以上等三項符合監管要求的,為償付能力達標公司,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項要求的,為償付能力不達標公司。
顯然,華安財險為償付能力不達標公司。
華安財險方麵對記者表示:“我司也正在采取積極措施提升風險綜合評級:一方麵切實落實公司治理問題各項整改,與此同時,通過各項管理調整,持續提升公司經營能力。目前華安財險的綜合及核心償付能力水平仍屬償付能力達標區間,公司經營管理穩定。”
需要注意的是,記者根據華安財險2024年償付能力報告及監管處罰決定書統計,2024年以來,華安財險及分支機構和相關人員因多項違規合計被罰金額超700萬元。
記者梳理處罰原因發現,2024年以來,華安財險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手續費、虛構代理人業務套取傭金、虛列績效工資套取費用、編製虛假財務資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備案的保險費率等是違規頻次最高的問題。
“公司一直高度重視監管處罰問題,切實履行整改工作機製:由受處罰單位製定明確的整改實施方案及計劃,公司全程監督和指導問題整改。同時,公司通過開展覆蓋各層級的係列合規培訓,強化全司合規責任、風險防範意識與專業履職能力;通過‘重點合規風險問題整改工作機製’,強化對監管檢查問題及自查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主體責任,壓實各層級合規管理責任,持續提升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水平。”華安財險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本報記者蔣牧雲亦對本文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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