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新電腦被高鐵前座壓壞起訴 高鐵上電腦被前座壓壞了 高鐵前座壓壞筆記本電腦,究竟是怎麽回事? |
文章来源:畢節地區 发布时间:2025-07-05 08:17:07 |
大家好,最近大家比較關注大學生新電腦被高鐵前座壓壞起訴方麵的信息,小編今天收集了一些這方麵的內容分享給大家,希望大家喜歡這篇文章哦。 【#大學生新電腦被高鐵前座壓壞起訴#,法院:車廂內貼有標識應當提示,補償3341.45元】近來,湖南省湘陰縣人民法院發布一起糾紛案。2022年3月4日,王某乘乘坐高鐵在小桌板上運用筆記本電腦,途中前排劉某調整座椅時不小心壓到王某電腦形成顯示屏損壞。兩邊於長沙南站下車前往派出所,洽談未成,王某前往武漢。隨後王某將劉某訴至法院,要求劉某補償維修費、交通費算計4788.5元。經審理,法院以為列車車廂內貼有標識,劉某對形成王某筆記本電腦危害的結果存在首要差錯,應當承當侵權補償職責。酌情確定由被告劉某承當本案民事職責的70%,法院判定由被告補償原告丟失3341.45元。 【#學生乘高鐵電腦被前排乘客依靠壓壞# 法院:需承當70%補償職責】2022年3月4日,大學生王某乘坐“複興號”列車從深圳前往武漢,上車後,王某將其剛購買不久的筆記本電腦放置在前方的小桌板上運用。途中,坐在王某前方位置的劉某調整座椅靠背時,不小心壓到王某的筆記本電腦,形成電腦顯示屏損壞。一直未得到補償的王某將劉某起訴至法院,要求劉某補償維修費、交通費算計4788.5元。法院審理後以為,劉某所乘列車內,座椅背麵均貼有“請您調整座椅視點時,提示後排旅客”的提示標識。故應當承當侵權補償職責。依據兩邊的差錯程度,法院酌情確定由被告劉某承當本案民事職責的70%,其他部分丟失,由原告王某自行承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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